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人事处决定2010年度继续选派教职工进行各类进修,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现状,在保证教学任务安排及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结合本部门的学科建设、科研等情况申报2010年度进修计划。
一、进修的具体安排:
1.选派对象:符合进修规定的教职工。
2.进修方式:学历进修、非学历进修。
3.学历进修的具体规定参照校发【2008】185号《关于印发< 大连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见附件1)和《大连大学关于教职工学历进修的补充规定》(见附件2)执行。
4. 非学历进修主要包括访问学者、骨干教师、双语教学、专业实践培训、博士后流动等多种方式。其中:
(1)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学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学科建设等需要每年选送部分人员到具有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进行脱产学习。
(2)双语教学:主要以新专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双语教学专业为主。
(3)专业实践培训:原则上指在市内相应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的、以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为目的的脱产学习。
二、材料填写、报送及审批程序如下:
1. 个人申请:拟进修教职工填写《大连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见附件3)(辅导员填写《大连大学辅导员进修申请表》,见附件4)
2. 部门审批:部门对每位教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在“所在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
3.部门汇总:各部门统一填写《大连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于
2009年
10月
29日
前
将纸质稿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将电子稿发至wuxiaoyan@dlu.edu.cn。
4.为准确掌握我校教职工进修情况,请各部门对正在进修的人员进行统计,填写《大连大学教职工校外进修培训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于
2009年
10月
29日
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5.学校将根据人才培养计划、人员编制情况、工作安排及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进修,并将研究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部门。
6.经研究决定同意进行学历进修的教职工,请届时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附件:1. 大连大学关于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的暂行规定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091023110157.doc
2. 大连大学关于教职工学历进修的补充规定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091022032805.doc
3. 大连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091022032850.xls
4. 大连大学辅导员进修申请表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091026101318.xls
5. 大连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汇总表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091022033042.xls
6. 大连大学教职工校外进修培训情况统计表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091023083223.xls
人事处
200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