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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07-06 00:00  

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大人社发[2011]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资格考核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技术工人;

(二)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 198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已取得高级职业等级资格证书,并在高级工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属设技师职业等级工种范围的(见附件2表内设置技师级别的工种),可申报技师职业等级资格考核;本次考试只考取资格,聘任(兑现待遇)需按照岗位设置规定的技师比例经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审核指标数,待有指标后再考虑予以聘任。

2.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中级工岗位工作4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资格。
   3.2003年底前参加工作并在初级工岗位工作4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资格。
   4.已转正定级且尚未考取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可申报初级工资格。

2010年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可申报补考。补考科目的查询(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技能鉴定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三)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按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职业等级资格考核:

1.从部队复员退伍,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并聘任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2.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解聘并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3.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解聘并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4.从普通工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5.从企业调入或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并聘任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四)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在此次职业等级资格考核中如改变工种,须先进行同一职业等级资格的考核,不能直接申报上一职业等级资格的考核。

(五)已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如符合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报考同一职业、等级或同一职业、上一等级申报条件,可由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复审核定后确认相应的职业等级或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 2010 7 6 7 13
   报名地点: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8房间)
  报名办法:本人自愿报名,经所在部门审查,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按照报考同职种人员的不同级别顺序分别汇总、填写《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职业等级资格审核报名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wuxiaoyan@dlu.edu.cn),    

2.数码照片(具体要求:应为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数码照片为白色背景;要符合宽:高为3:4的比例。图片的最小像素为360×480。人像应该在照片的矩形框内居中。照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K)。数码照片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无法通过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审核。

3.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号码要清晰)、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三、理论考试与技能鉴定考核时间安排

晋升技术工人职业等级资格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工作由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2项考核合格分数均为60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时间为 91 9 月30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收费标准

职业等级资格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及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60/人,实际操作考核收费标准按报考的各职种(工种)等级具体确定(见附件2)。补考收费标准按照申报的理论考试或实际操作考核的单项确定。以上费用须在报名时一并交齐。

五、培训

培训由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职业等级资格考核工作,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职业等级资格审核报名表》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10-2011_2_/____/20110706034834.doc

附件2《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职种等级及收费标准》
pdms/UserUploadFile/file/szk/2010-2011_2_/____/201107080827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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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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