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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7-11-07 12:07  

 

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在开展六级岗位直聘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空余职数情况,学校决定开展六级岗位选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已聘任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一年及以上者。

二、实施方式

学校成立五个分聘委会:理工医、人文社科管理、音体美外、其他专业技术、辅导员。其中,理工医、人文社科管理、音体美外分聘委会负责本聘委会的学院、科研院所、机关双肩挑专任教师的微调工作,其他专业技术分聘委会负责全校除教师、辅导员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微调工作,辅导员分聘委会负责全校学生工作者的微调工作。

六级岗位选聘工作由分聘委会实施。

三、岗位职数

共计17个。

各分聘委会负责按照学校下拨的职数开展工作。

下拨职数情况详见下表。

 

分聘委会

下拨职数

理工医

6

人文社科管理

3

音体美外

4

其他专业技术

3

辅导员

1

注:下拨职数=七级岗位占比*六级选聘职数

 

四、  各分聘委会工作程序

1. 学校确定各分聘委会主任

主任由学校聘委会成员担任。各分聘委会主任如下:理工医主任

吴蒙华、张庆镐,人文社科管理主任姜德福、宿伟玲,音体美外主任庞国彬、李英杰,其他专业技术主任黄慧、丁元明,辅导员主任马荣霞、杨锦。

    主任负责召集各分聘委会所负责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召开筹备会,通过讨论和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本分聘委会成员,分聘委会人数为单数,一般为7-9人。本分聘委会专家不足时,可申请由学校予以指派。

2. 制订评审方案

分聘委会参照五级岗位聘任评审条件,根据本分聘委会所负责的

人员现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六级岗位评审方案,然后征集意见、修订评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方案报学校聘委会审批。审批同意后,在人事处网站统一公布。

3.个人申报

组织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受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4.分聘委会评审

分聘委会按照既定方案进行评审,按学校下拨的职数确定拟聘人

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分聘委会专家签字后上报学校。

5.学校审定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并将拟聘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  工作要求

1.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各类申报材料并对相关内容负责,如果

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教师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各单位及各分聘委会要高度重视岗位微调工作,严格按照学校

要求组织开展工作,要将本次岗位微调工作的相关精神传达到教职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岗位微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3. 校院两级聘委会必须严格执行聘任政策,严格工作程序,严肃

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者,予以追究责任。

六、 时间要求

详见附件。

                                            人事处

                                       2017117

 

附件【1选聘工作时间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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