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聘委会:
针对本年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的相关条件: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曾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年会或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并做大会或分组报告,报告内容需以会议论文或作品展示等形式进行交流,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会议通知;
2. 提交会议日程;
3. 提交会议分组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4. 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认定,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两个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5. 由科技处认定(由学校统一进行)。
以上材料务必于2016年10月22日8:3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组 人事处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