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通知,现开展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选树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专任教师。其中,对上一年度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的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至多推荐1人参评,我校择优推荐1人报送省教育厅评审,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2人(候补2人)。
三、报送材料说明
1.推荐工作报告1份(加盖单位公章),PDF版。
2.各党总支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1份(加盖公章),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各1份。
3.《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和Excel版各1份。
4.《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Word版及必要支撑材料PDF版。
“支撑材料”须简明扼要,限制在10页以内,扫描成的PDF文件大小在10M以内。支撑材料中奖励或荣誉证书仅提供市级及以上证书,其他业绩视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发表论文等不需提供。
5.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word版。
须严格参照《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附件4)提供,内容要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对推荐人选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于6月21日11点前将附件中的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以“姓名+教书育人模范申报材料”命名,报送至电子邮箱:dldxszk@126.com。
联系人:吴秀莹,87403335。
附件:
1.推荐人选汇总表
2.2024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学时情况统计表
4.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