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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1-09-14 14:23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大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实施细则》(校委发〔201830)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大连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校委发〔201948号)文件内容,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对个人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自查,规范和引领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提升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单位全面检查师德师风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压实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工作内容

(一)教职工师德师风表现自查

是否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大连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校委发〔201948号)文件所列的师德负面清单的行为。

(二)单位师德师风工作自查

1.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党支部和党员价值引领等情况);

2.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教职工是否存在师德负面清单行为等;

3.开展提升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工作情况(包括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课程思政建设等);

4.本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举措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切实将师德师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自查实效。

(二)以本次师德师风自查自纠为契机,全面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好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火点。

(三)各单位、各部门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91816:00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师生服务大厅1213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824159906@qq.com。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3335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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