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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聘期业绩为基础 推进岗位聘任制度
2017-01-06 09:42  

 

 

他山之石,看兄弟院校人事改革先进经验

以聘期业绩为基础 推进岗位聘任制度

                          —集美大学人事制度改革

 

日前,结合我校“十三五”建设规划中的主要任务,人事处前往集美大学调研。

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综合性大学。

集美大学从2009年开始实行全员聘任制度,并于2013年启动了第二个聘期的聘任工作(称为续聘),实行以聘******,即推倒重来的方式上岗,并按新聘岗位兑现相关待遇。上岗条件分为教学、科研工作两个大的方面,所有上岗条件(含人才类荣誉称号)均为上一个聘期内取得的业绩。学校制订教授四级、副教授七级的上岗条件,其余岗位条件由各二级单位在学校标准的基础上自行制定,同时学校将各级岗位职数分配到二级单位,各单位不允许超岗聘任。

在职称评审方面,学校下放各级岗位评审权,由各二级单位在职数限额内自行组织评审。同时学校为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对于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可申请由学校主持,一个聘期内不占用学院职数,每个学院、每个层级限推两人,主要为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

调研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集美大学岗位聘任制度调动了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了管理效能,促进了学校转型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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