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
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努力营造节日氛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拟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名称:为教师亮灯
(二)活动时间:2023年9月9日为预亮灯时间,9月10日为正式亮灯时间。
(三)活动范围:校本部及各附属单位
(四)活动方式:通过电子显示屏等以字幕滚动方式为教师亮灯,有条件的可以用图片展示。
(五)亮灯主题词:
1.躬耕教坛,强国有我。
2.老师,您好!
3.教师节快乐!
4.老师,您辛苦了!
5.各单位可行创意主题词(须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弘扬当代教师精神。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活动宣传,并根据本单位情况,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工作开展情况需形成总结报告,需附“为教师亮灯”活动视频、照片、文字材料等并将预亮灯和正式亮灯情况分开报告总结。
请于2023年9月10日9:00前报送预亮灯情况,于9月10日16点前报送正式亮灯情况。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dxszk@126.com,纸质版材料于9月11日16点前交至文科实验楼B302。
联系人:吴秀莹,联系方式:87403335。
祝全校教师教师节快乐!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