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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实验编制人员类型的通知
2022-11-28 10:3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编制人员的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学校决定对现有实验编制人员进行类型划分。

根据实验编制人员的工作职责与内容,学校拟将实验编制人员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原则上,各相关单位实验教师的比例不超过实验编制人员总数的50%

一、实验教师

1. 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有一定的实验教学工作经历且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从事实验教学与改革、实验室建设以及实验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3)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熟练掌握所在实验室用于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仪器设备,能够创造或改善部分实验技术条件提升实验室服务功能。

2.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实验教学、指导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和实施开放性实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研究性实验等难度较高的实验工作;

2)参与实验课前的预实验、检查实验准备情况,主持或参加撰写实验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及实验教学文件,设计实验方案,完成学校规定的服务于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等实验技术工作;

3)负责本实验室主要实验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校准,保证其完好率;承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及对引进先进设备的技术消化工作,负责编写操作规程,并能熟练使用;

4)承担与本实验室技术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在某些实验技术、测试分析方法等方面向教师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

5)加强技能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与实验管理水平,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实验技术革新的探索;

6)负责指导和培养实验员的工作,负责本实验室有关安全、物资与信息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3. 职业发展

参评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在本系列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可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表现特别优秀的且符合专任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转为专任教师编制。

二、实验员

1. 基本条件

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有较强的相关性,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

2.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实验教学的辅助工作,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协助实验教师进行学生实验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教学服务工作;

2)熟练操作本实验室常规仪器设备,并负责调试、维护与检修,保障实验仪器设备的正常开放和运行;

3)在任课教师、实验教师的指导下,参与设计实验方案,设计或制作一般实验装置;独立进行一般的教学与科研实验或测试工作,对实验、测试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

4)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常规管理工作,做到严格手续,账、卡、物相符;负责固定资产、低值耐用设备、易耗品的保管和建账工作,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的丢失、损坏、积压、报废的统计、上报和处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的财产管理工作;

5)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统计和上报实验室有关管理数据;

6)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3. 职业发展

参评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不可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表现特别优秀的且符合实验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转为实验教师。

请有实验编制人员的基层单位,结合现有实验编制人员目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据实进行分型,填写《实验编制人员类型划分一览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2511:00前报送至师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处窗口,电子版发送至dldxszk@126.com

学校将根据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审议后确定分型。



人力资源处

20221128


附件【实验编制人员类型划分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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