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制度 | 职称评聘 | 人才招聘 | 教师在线学习中心 | 教师管理系统 |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人事通知>>正文
大连大学2022年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2022-11-04 09:14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职称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通〔20227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立德树人的原则,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申报者均须满足师德条件,严格执行《大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委发〔201759号)、《大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校委发〔201830号)和《大连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校委发〔201948号)文件。

(二)继续执行职称制度改革关于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前置性必备条件的要求。依据大连市人社局《2022年大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文件要求,取消外语、计算机考试附加分。

(三)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凡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者,不得参评高一级技术资格。

(四)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辽委发〔20223号)文件精神,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执行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可作为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条件。

(五)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2号)及学校现行文件。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执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审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试行)》(辽职改字〔199319 号)及学校现行文件。

主要评审政策文件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评审专业及晋升名额

(一)申报对象

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对象为学校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岗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对象为学校在岗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具体为从事教育管理研究的专职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师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干部,和主管上述工作并兼任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学校领导。

只要符合申报岗位的具体条件,即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评审专业

实验技术系列评审专业详见《大连大学实验技术系列评审专业目录》(附件2)。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评审专业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师资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管理。

(三)晋升名额

1.同级转评人员、申报中初级人员不限定晋升名额。

2.实验技术系列一般岗位(2024年及之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自愿退休年龄者,下同)正高级、副高级职称晋升名额各1个,临近退休岗位(截至202412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自愿退休年龄者,下同)正高级、副高级职称晋升名额各1个。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一般岗位正高级、副高级职称晋升名额各1个,临近退休岗位正高级、副高级职称晋升名额各1个。

3.在我校工作满15年,表现优秀且有突出业绩的44周岁及以下(截至20221231日)人事代理人员可参加一般岗位的评审,也可参加特定人事代理岗位的评审,但两类不可兼报。其中,参加特定人事代理岗位评审者视复核、评审情况,至多设置2个晋升名额,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评选。

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晋升名额一览表如下:1:实验技术系列晋升名额一览表

申报岗位

申报职称

一般岗位

临近退休岗位

特定人事代理岗位

正高级实验师

1

1

/

高级实验师

1

1

0-2

实验师、助理实验师

不限定岗位晋升职数

注:同级转评人员不限定晋升名额。

2: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晋升名额一览表

申报岗位

申报职称

一般岗位

临近退休岗位

特定人事代理岗位

研究员

1

1

/

副研究员

1

1

0-2

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不限定岗位晋升职数

注:同级转评人员不限定晋升名额。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发布通知

发布评审通知,布置2022年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二)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推荐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实事求是地按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须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负责,未参加申报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职称评审和聘任。

2.单位推荐

1)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论文、任职年限、获奖情况和反映业务能力的材料、个人业绩一览表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备性进行审核;对申报人表格填写内容、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扫描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人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进行审查。

3)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的,须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

(三)学校评审、核验

学校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条件;公示申报人的个人业绩一览表;组织专家评阅个人申报材料,按照职务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复核,符合者,方可进入后续赋分环节;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答辩(答辩要求另行通知);组织专家依据个人申报材料,结合申报人员复核结论、答辩表现,参考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等,进行综合评议、量化赋分、投票表决;评审工作及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后公示评审结果。各环节公示均为5个工作日。

(四)提交审议、确认备案并聘任

本年度评审工作及结果将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按要求将学校审定的评审通过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备案;备案完成后学校发文予以聘任。其中,暂缓聘任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聘任。

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四、聘任安排

1.实验技术系列:通过中初级、同级转评职称评审的人员,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予以聘任;一般岗位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视岗位职数情况予以聘任;临近退休岗位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在退休前视学校空余职数情况予以聘任;特定人事代理岗位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4年后或距退休年龄2年内视学校空余职数情况予以聘任。

2.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管理岗位人员取得资格后,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五、补充说明

(一)申报人员

1.同一参评人员,在同一年度内不得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2.转换工作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先同级转评至现岗位相应系列职称,再晋升高一级职称。申报同级转评人员须符合新申报系列的具体条件,且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3.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予以撤销;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者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⑴职业道德不好;

⑵不服从组织分配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⑶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

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所在单位

1.严把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不予受理。

2.单位推荐意见应客观、实事求是。未被推荐的,告知申报人不予推荐的原因,并做好解释、思想工作。

(三)学校评委会

1.根据省市职称工作要求,高级职称各系列各层级岗位评审(符合申报职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人数)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50%,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80%。若某一岗位的申报人数,无法达到上级的评审比例时,则与同系列其他岗位共用职数。

2.校评委会只设置一轮投票表决环节,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总数的2/3及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合理控制通过率,保证评审质量。

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省、市、校有关职称工作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主要评审政策文件

2.大连大学实验技术系列评审专业目录

3.申报材料及要求

4.大连大学2022年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时间表


人力资源处

                                  2022114


附件【附件1:主要评审政策文件.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大连大学实验技术系列评审专业目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申报材料及要求.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4:大连大学2022年实验技术系列、高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时间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方式:86-411-87402183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