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征集2023年新增劳务派遣用工需求。
原则上,除少量急需补充的岗位外,新增劳务派遣用工岗位须为目前正在使用校管临时工的岗位,用工数量不应多于现有校管临时工的数量。
请相关二级单位填写《大连大学新增劳务派遣用工需求计划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日11:00前报送师生服务中心12、13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dluhr@dlu.edu.cn。
附件:
1.大连大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2. 大连大学新增劳务派遣用工需求计划表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