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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业绩公示及答辩安排
2022-10-27 09:02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校委发〔2020158号)及《大连大学2022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业绩公示及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业绩公示

现将本年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业绩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1027日至2022112日。公示期内,对申报人员业绩有异议者,请在202211216:00前提交书面材料至人力资源处师资科(新文科实验楼B302),联系人:冯会敏、赵玉珂,联系电话:87402335。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说明:公示业绩是各单位提交上来的原始材料。

二、答辩

(一)参加对象

申报晋升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经分评委会评议推荐,且通过学校初审复核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同级转评人员除外),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答辩。

(二)答辩时间

初步定于11月中旬,答辩时间是根据评审进度做的预安排,可能会稍有变动,如有变动,请大家谅解。具体答辩地点及答辩顺序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采取个人自述与评委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自述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不得超时。

1.个人自述。参加答辩人员须准备个人自述PPT,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及代表性业绩汇报两部分。

1)个人情况汇报包括姓名、所在单位、学历学位、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申报职务等内容。

2)代表性业绩汇报只能阐述《复审业绩一览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不得超范围阐述。比如,在介绍知识产权类业绩时,不能汇报5篇论文外还有其他N篇论文。

个人自述是答辩的重要环节,将影响到评审结果。对未按要求自述(内容不真实、不规范、超范围阐述等)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2.评委问答。若申报材料、个人自述无法呈现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评委可通过问答环节考察参评人代表性业绩的真伪、学术水平的高低,衡量其成果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位置和作用。

参加答辩人员的PPT须为office 2013及以下版本,不允许链接视频及声音文件。PPT文档命名格式:姓名-申报岗位.ppt(例如:张三-教授.ppt)。参加答辩人员须将答辩PPT发至所在分评委会,分评委会汇总后于116日前统一发至邮箱dldxszk@126.com。报送后的PPT文档即为申报者答辩当天演示文档,不允许更改替换。




人力资源处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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