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有力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学校决定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以及《大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实施细则》(校委发〔2018〕30号)、《大连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校委发〔2019〕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本单位师德师风现状,以预防为主线,进行培训教育,开展专项整治,畅通反馈渠道,进而形成有针对性的、实效性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杜绝本单位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使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培训
以大连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师德专题课程、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师德师风相关文件精神。学习时,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红七条”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反面警示的重点是师德师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职称晋级、科研诚信、酒驾醉驾等方面。相关文件及学习参考材料详见附件1。
结合巡察整改要求,10月14日前需进行一次专项培训,以后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集中的师德师风专项培训。
(二)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
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开展师德师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师德师风详细的整改措施,有效地进行专项整治;对于师德师风失范等不良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以减少不必要损失与不良影响;继续在选人用人、人才认定、评奖评优、职称评审、岗位微调、年度及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时,必须摸清本单位师德师风失范的重点问题与防范部位,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清单”的形式,做到见人、见事、见措施、见成效。
结合巡察整改要求,此项工作应该在10月14日前完成。
(三)及时收集、受理、处置师德师风的相关信息、信访、举报
发挥好学生评教、谈心谈话、网络信息等途径,广泛进行师德师风状况调研,畅通师德师风问题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并纠正师德师风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发现的师德师风不良倾向与问题,根据《大连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时地给予定性与处置。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须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过程性管理,在常规工作检查中,把师德师风工作放在首位,常态化地开展此项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二级单位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做好师德师风的工作规划与总结
对2022年上半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出2022年下半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
在此基础上制定三年工作规划(2023-2025),并按照工作规划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须报送以下材料:
1.师德师风专项培训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
2.2022年上半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
3.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划(2023-2025)(参考模板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均请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0月14日15点前报送至文科实验楼B30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dldxszk@126.com。
联系人:吴秀莹
联系电话:87403335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