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于8月13日举行,现将《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2021年度申请测试的教师(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测试。需注意,申请测试人员应使用统一的教案用纸模板(附件3)。
附件:
1.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宁师范大学考点)
2.辽宁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辽宁师范大学考点)申请人报到时间安排
3.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用纸模板
人力资源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