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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2-04-08 10:41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本次补报工作为最后一次受理2018-2019年度毕业生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申请,后续将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务必及时转发给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我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金普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3.申请人与我校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4.申请之日前,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请参照附件6,要求打印的缴费明细需在2021年11月-2022年4月或2021年10月-2022年3月期间);

5.《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用人单位出具意见,加盖学校公章(请于每天16点前到文科实验楼A318盖章)。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盖章时可在校办处领取);

7.《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汇总表》。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申报材料单独做成1个PDF文件,按本通知“申报材料”中1至6项的顺序原件扫描,每个PDF文件以申请人+单位名字命名。(如:张三+大连大学);

2.将pdf版扫描材料、《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于4月2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dldxrcb@dlu.edu.cn。

四、温馨提示

1.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时可全部先申请租房补贴,住房查验公示之后,可以在金普新区购买一手房,住建局每个季度都会进行住房查验,查验出有房,再通知本人申请租房转购房补贴即可!

2.本次申请租房补贴所需工商银行卡,一类二类卡均可,后续购买一手房转购房补贴后再把二类卡改成一类卡即可。同时本次填报银行卡号时务必把表格设置成文本格式,确保不会乱码。

3.人社局认定完会公示合格名单,住建局会在金普新区官网发布住房查验公示,住房查验无房人员才真正属于合格人员,请大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公示栏。

联系人:曹雨佳

联系电话:13811807191

附件:

1.关于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

2.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子邮箱、咨询电话,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住房补贴发放银行

3.2018-2019年毕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相关问题解答

4.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

5.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汇总表

6.保险明细打印方法说明


人才办

2022年4月8日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1: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子邮箱、咨询电话.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住房补贴发放银行-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8-2019年毕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相关问题解答.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6:保险明细打印方法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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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方式:86-411-874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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