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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0-08 21: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1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已聘任至教师职务但未进行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含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网上报名

1.申请网址

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底版)

2.申请时间:1012日—1015

鉴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补报。

3.注意事项

1)申报专业必须与某一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2)辅导员申报专业均为思想政治教育,其中全日制师范思想政治教育本科毕业的人员按师范类报名;

3)申报“师范类”者申报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4)博士申报时请选择“师范类”,申报专业可以是博士所学专业。

网上报名信息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因此,申请人务必保证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四、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后直接打印(A4纸打印,粘贴与系统上传同版本一寸照片)。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相片1张,网上注册和材料申报过程中所提交照片(含电子版)均出自同一底板,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免测设人员无需缴纳)。

根据辽价发〔201895号文件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设费用为180/人,具体缴纳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最高学历证书,申报专业与最高学历证书的专业不一致的,还需要同时提交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学段的学历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定书;博士学位者和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03630日以后取得的证书有效)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申请人填写后由课程所在单位审核、签章。

9.《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申请人需自带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10.《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

五、报送要求

1.申请人报送材料中的4567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字。

2.申请人的报送材料须装档案袋报送,填报要求详见附件《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样本)》。

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将一览表和申请人的报送材料于1014-15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文科实验楼B302房间),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dldxszk@126.com

联系人:冯会敏 赵玉珂 联系电话:87402335


附件:

1.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3.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样本)

5.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6.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人事处

2021108


附件【附件1: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样本).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用户手册V1.0(申请人).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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