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我校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20〕98号)文件要求,大连大学决定开展参加复赛教师的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参赛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不含实验课、实习实训课和研讨课等。
二、 参赛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行为符合教学常规;
3.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科学合理地组织教学;
4. 善于运用科学、现代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意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学生对其教学水平和效果反映良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赛:
1. 近一年内被认定过教学事故;
2. 服务期不满一年。
三、 比赛程序
各教学单位推荐参加校内初赛人员名单,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建议)详见附件3。
初赛由人事处组织。初赛成绩前9名选手将被推荐参加省比赛,其中前4名选手将进入复赛环节。学校将组织教学专家对参加复赛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并组织复赛视频录制。
四、 比赛方式
初赛将采取网评形式,参赛教师需提交“授课视频+教学设计+课件(PPT)”的参赛作品,授课视频控制在20分钟以内(含3分钟说课;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教学设计应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内容;教学设计、课件(PPT)要与授课视频内容保持一致。
五、 具体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请于2020年8月12日前将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参赛选手请于2020年8月26日前将参赛视频、教学设计、课件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
人事处师资科地址:新文科楼B302,电子版发送至dldxszk2017@163.com, 联系人:刘永刚 朱明雪 联系电话:87402335。
六、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2.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
3. 各教学单位参加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参赛人选推荐名额
4. 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