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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对师德表现突出教师表扬的通知》
2019-08-30 15:27  

各基层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全社会更好地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市教育局决定对在师德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扬。现将该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表扬名额及范围

大连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6名,其中35岁以下教师(即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教师)2名。范围为在职教师中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

二、表扬条件

详见《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对师德表现突出教师表扬的通知》。

三、推荐程序

1.教师自荐、民主推荐

教师可以自己推荐,经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集体研究后推荐到学校;或直接由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推荐到学校。

每个基层单位限报1-2人。

2.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基层单位推荐情况,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本校师德表现突出教师的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报送以下材料:

1.《大连市2019年师德表现突出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2. 《大连市2019年师德表现突出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

3. 被推荐教师事迹材料和宣传稿(事迹材料2000字,宣传稿500字)(一式一份);

4. 各基层单位就被推荐教师的师德突出表现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须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同时加盖党、政公章。

为不耽误全校工作进度,请各基层单位务必将以上材料于2019年9月2日11:3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dldxszk201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张晓杰  刘永刚

联系电话:87402335

 

附件: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对师德表现突出教师表扬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8月30日

 

附件【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对师德表现突出教师表扬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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