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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普学者”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07-04 09:51  

各基层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激励及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228号)、《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激励及培养计划(试行)补充规定》(校发[2018]13号)文件,学校将开展“金普学者”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现将本次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才层次

本次选拔包括:

激励计划:第一层次杰出学者、第二层次攀登学者;

培养计划:第三层次英才学者、第四层次曙光学者、第五层次后备学者。

二、选拔工作要求

激励计划人选(含第一层次杰出学者、第二层次攀登学者)由业务所属职能部门推荐,并提交推荐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请各基层单位认真按照文件精神,针对培养计划各层次的具体选拔标准,做好培养计划人选(含第三层次英才学者、第四层次曙光学者、第五层次后备学者)的选拔工作,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3-6),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详见附件7)报送材料。    

说明:

1.各层次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须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2.表格中填写的业绩须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即可,加盖部门公章),业绩材料时间截点为2019年7月4日。

 

附件:

1.《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激励及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228号)

2.《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激励及培养计划(试行)补充规定》(校发[2018]13号)

3.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计划申报情况汇总

4.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计划申报表——英才学者计划

5.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计划申报表——曙光学者计划

6.大连大学金普学者人才计划申报表——后备学者计划

7.金普学者人才计划工作时间表

 

 

                

  人事处

                                2019年7月4日

 

附件【2019金普学者计划附件文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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