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校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开学第一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专任教师上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下一步工作安排如下:
1.检查时间和检查任务
检查时间:本学期初劳动纪律检查工作至9月21日结束,之后进行不定期劳动纪律抽查。
检查对象:检查除专任教师以外其他教职工在岗情况。
2.工作分工
为更好地完成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学校将组织6个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
3.工作要求
(1)要求每个工作小组认真检查,如实记录。
(2)每个工作小组检查后须填写《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统计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于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人事处。
(3)工作组适时召开会议,各小组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大连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