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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9-13 09:32  

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各种原因未进行过教师资格认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1.凡在认定范围内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教师厅[2012]5号)文件规定,在内地(大陆)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与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外籍身份暂时不能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范围,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合同的专任教师,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7日—9月21日,逾期不予补报。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

(1)申报专业必须与某一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2)辅导员申报专业均为思想政治教育,其中全日制师范思想政治教育本科毕业的人员按师范类报名;

(3)申报“师范类”者申报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4)博士申报时请选择“师范类”,申报专业可以是博士所学专业。

网上报名信息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因此,申请人务必保证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2.缴纳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费用

师范类:不收费

非师范类:180元(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师范类是指本科成绩单上记载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实习的合格成绩;否则为非师范类。博士或已经取得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人员暂按师范类报名,且不需要普通话和岗前培训证书。

3.学校进行网报数据核对和校内公示

学校按照省中心的要求进行教师资格申请名单的核对工作,并对申请人员进行校内网上公示。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网报的申请人,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5.现场认定

根据上级要求,现场认定环节由学校自行组织。

请各部门将申报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3),将一览表和教师个人的相关材料于9月19-21日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4房间),联系电话:87402335   联系人:刘永刚。

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dldxszk2017@163.com。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教师个人材料须装档案袋报送,档案袋封皮写明:大连大学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部门、姓名、申报专业、学位、是否师范类(将内容打在A4纸上裁好贴在档案袋正面),档案袋封底须写明大连大学、部门、姓名、专业(将内容打在A4纸上裁好贴在档案袋封底)。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好(原件、复印件分别排):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贴好照片)。

② 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打印,其中鉴定意见由总支书记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鉴定单位填写“大连大学”,鉴定单位地址填写:大连市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电话填写0411-87402335,邮编116622,填写日期2018年9月18日。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④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最高学历证书,申报专业与最高学历证书的专业不一致的,还需要同时提交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学段的学历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定书;博士学位者和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复印件)。

⑤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03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证书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⑥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签订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复印首页、合同期限页和盖印签字页)。

⑧ 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教师填写《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附件1),课程所在部门审核、签章。“教务处审核意见”一栏由人事处统一联系教务处填写。

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到辽宁教育人才网教师资格栏中下载)。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⑩ 申请“师范类”的需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本科成绩,提交本科成绩复印件,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

个人承诺:请用A4纸按附件2的格式手写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与网上报名同版的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着正装)(照片背面标明部门、姓名)一张。

重要说明:以上材料中的③④⑤⑥⑦,须由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字。

6.认定材料上报

由人事处按照省中心的要求到省中心上报认定材料。

7.领取证书

由人事处到省中心统一办理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注:未办理过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及时通知到本人在9月17日—9月21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附件:1.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

2.个人承诺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4. 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封面及封底样式

5. 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人事处

                                2018年9月13日


附件【附件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封面及封底样式.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大连大学教师授课证明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辽宁省教师体验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个人承诺.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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