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面向临近退休年龄者(2019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自愿退休年龄)开展岗位微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微调原则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上级岗位设置政策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岗位微调工作。
本次岗位微调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
二、聘用原则
所有通过评审者暂不聘用,退休前视岗位数聘用。
三、聘用程序
1.个人申报。
2.基层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公示。
3.人事处接收审核申报材料。
4.人事处网上公示业绩及资历。
5.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网上公示评审结果。
四、工作要求
请遵照各级岗位微调条件(详见附件1、2、3),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5-11),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详见附件4)报送材料。
其中申报三级岗位微调的教师,在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微调至三级岗位后男性教职工满60岁退休,不再延退(由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年龄在55岁以下的女性教职工,在申报三级、五级、六级岗位时,须同时提交满55岁自愿退休承诺书,承诺在微调至上一等级岗位后,自愿选择55岁退休(由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联系电话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7402335 办公地址:行政楼414房间
附件 1. 大连大学教师三级岗位微调评审条件(适用于临近退休人员)
2. 大连大学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岗位微调条件(适用于临近退休人员)
3.大连大学教师三级岗位首次聘任评审条件
4.面向临近退休年龄者岗位微调工作时间表
5.教师三级岗位聘任申报表
6.大连大学教师五级(业绩)岗位申报表
7.大连大学其他专业技术Ⅰ类(实验技术)五级(业绩)岗位申报表
8.大连大学其他专业技术Ⅱ类(其他岗位)五级(业绩)岗位申报表
9.专业技术三级、五级(业绩)岗位申报汇总表
10.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资历)岗位申报汇总表
11.申报材料报送(返还)登记表
人事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