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职称评审预报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职称改革工作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今年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职称评审预报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评职政策调整:
1.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2.取消各系列评委会例会中级答辩环节,以个人书面述职、业绩展示代替面试答辩。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为符合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不含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评审条件
详见附件1其他系列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附件2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方式、时间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
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申报人员应统一登陆“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在网页右侧“职称评审网上申报”中注册申报。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27日—29日;纸质材料经部门审核,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4房间),学校审核时间为11月29日—12月1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通过“大连人才网”—“人才评价”专栏进行网上申报。注册信息应与报送材料信息保持一致。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如果部分系列有特殊要求,以相关通知文件为准)。注册信息应与报送材料信息保持一致。
2.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推荐手续。评定表封面“单位全称”填写“大连大学”。评定表第七部分“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内容” 、“公示结果”栏统一由人事处填写。报卷材料每页均应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四)评审材料及继续教育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应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见附件3)一式3份。申报材料(评定表、报评材料见附件4、材料袋封面附件5)在“大连人才网”—“人才评价”专栏下载、打印。评定表等材料按照新版填写要求填写,可手填也可以打印。打印字体要用宋体、小四号(申报专业名称应与评委会办事机构公布的评审(聘)专业名称相一致)。报评材料袋自备,材料袋尺寸:33cm×23cm×3cm左右即可。(评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
2.继续教育要求
参评人员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具体要求详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附件11)。根据《大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部分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起,每年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和部分专业科目培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通过“在线学习”所取得的学时记入《大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业绩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和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其中公需科目的学习不能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公需科目网上学习、考试方法:登陆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继续教育——在线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学员选课——选择“网上考试新能源知识专题讲座”课程,然后到“导航菜单”下的考试中心——课程考试——答卷,可多次考试,系统记录最好成绩。(注:为缓解学员集中上线系统压力,本年度所有公需科目视频课程均可在“在线学习中心”首页下载。)
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除参加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外,也可以结合工作实际选择本通知所列专业科目培训课程自主学习。
参评人员须履行《继续教育证书》验印手续,否则不予推荐。
验印时间:11月29日15:00前。
验印要求:参评人员请提前将2015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继续教育有关证明材料交到本部门,由部门依据《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统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备查表》(附件12),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验印手续。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填写具体的继续教育内容并加盖部门公章。
3.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员及单位应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本人承诺”及“单位承诺”栏目填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人事处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2017年中初级附件1-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