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面向临近退休年龄者(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自愿退休年龄)开展岗位微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微调原则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上级岗位设置政策的指导下,以首次岗位设置条件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岗位微调工作。
本次岗位微调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
二、聘用原则
所有通过评审者暂不聘用,退休前视岗位数聘用。
三、工作要求
请遵照各级岗位微调条件(详见附件1、2、3),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5-11),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详见附件4)报送材料。
其中申报三级岗位微调的教师,在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微调至三级岗位后满60岁退休,不再延退(由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年龄在55岁以下的女性教职工,在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满55岁自愿退休承诺书,承诺在微调至上一等级岗位后,自愿选择55岁退休(由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联系电话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740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