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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临近退休年龄者(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自愿退休年龄)开展专业技术岗位微调工作的通知
2017-10-27 15:26   人事处

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面向临近退休年龄者(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自愿退休年龄)开展岗位微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微调原则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上级岗位设置政策的指导下,以首次岗位设置条件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岗位微调工作。

本次岗位微调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

二、聘用原则

所有通过评审者暂不聘用,退休前视岗位数聘用。

三、工作要求

请遵照各级岗位微调条件(详见附件1、2、3),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附件5-11),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详见附件4)报送材料。

其中申报三级岗位微调的教师,在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微调至三级岗位后满60岁退休,不再延退(由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申报年龄在55岁以下的女性教职工,在申报时,须同时提交满55岁自愿退休承诺书,承诺在微调至上一等级岗位后,自愿选择55岁退休(由本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联系电话

    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7402335

附件【附件1教师三级聘任条件.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业技术五、六、八、九级岗位业绩条件.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1申报材料报送(返还)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面向临近退休年龄者岗位微调工作时间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0专业技术五、六(资历)、八、九岗位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8大连大学其他专业技术Ⅱ类(其他岗位)五级(业绩)岗位申报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大连大学教师五级(业绩)岗位申报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教师三级聘任申报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大连大学其他专业技术Ⅰ类(实验技术)五级(业绩)岗位申报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9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岗位业绩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大连大学教师三级岗位首次聘任评审条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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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方式:86-411-874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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