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本学期名誉学衔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部门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等工作需要,按照《大连大学授予名誉学衔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名誉学衔的种类、授予对象与条件,集中研究拟聘任各类名誉学衔的人选;
2.填写相应名誉学衔的审批表(续聘者填写相应的续聘表);
3.9月20日前将审批表(附个人简历)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大连大学授予名誉学衔管理办法
大连大学名誉教授审批表
大连大学客座教授审批表
大连大学顾问教授审批表
大连大学客座/顾问教授续聘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8日
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方式:86-411-87402183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