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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2017-05-12 11:00  

 

各单位:

现将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按《大连大学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文件执行。

二、考核时间段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三、关于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要求

1.科研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完成80%为合格,科研工作量不够可50%用教学工作量抵,公共基础课教师可100%用教学工作量抵,按1学时折合1分。

2.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完成额定标准80%为合格,教学工作量不够可50%用科研工作量抵,按1分折合1学时。

四、优秀比例为教职工总数(不含辅导员及中层干部人数)的10%,人事处以总支(党委)为单位下达优秀指标数,由人事处直接下发给各总支;辅导员优秀指标单列,由学生处负责年度考核。

五、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请于 2017年6月15日前报人事处。

六、517日前各总支派人到行政楼415房间考取考核信息,若有不明事宜请咨询人事处综合科.

联系人:于文海  电话:82187

 附件:1.大连大学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2.专任教师用考核表:《大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一)》

      3.非专任教师用考核表:《大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二)》      

                                    人  事  处

                                   2017年5月12日

 

 

附件【附件三:非教师考核表《大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教师考核表《大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一)》.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2013年考核办法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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