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本学期名誉学衔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各部门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等工作需要,按照《大连大学授予名誉学衔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名誉学衔的种类、授予对象与条件,集中研究拟聘任各类名誉学衔的人选;
2. 填写相应名誉学衔的审批表(续聘者填写相应的续聘表);
3. 4月14日前将审批表(附个人简历)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7年3月31日
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 联系方式:86-411-87402183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